文化和旅游部启动2023年“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

来源:综合文旅之声、国家文旅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04-27 21:06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力,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优化消费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乘势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各支持机构联合实施2023年度“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2023年度“百城百区”金融支持

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至2024年2月。

二、活动范围

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

三、支持机构

合作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

支持企业: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支持平台:新华网、央视频、抖音、快手、小红书、微博。

四、主要内容

(一)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

中国银联、合作银行、支持企业及各自分支机构立足自身市场营销和消费促进计划,重点对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集聚区予以特惠商户折扣、消费满减、积分兑换、发行文旅主题信用卡等优惠政策。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中国银联、合作银行、支持企业及其各自分支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在文化和旅游消费券、票价优惠、积分奖励、数字人民币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将支持企业所属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及产品纳入消费惠民范围。

(二)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

文化和旅游部围绕五一、中秋、十一、元旦等传统节日、法定假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贯穿全年举办“促进文旅消费 共享美好生活”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中国银联、支持机构及其各自分支机构加强合作,联合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加强区域消费联动,联合推出区域旅游券包、举办区域性消费促进活动等。

(三)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减费纾困

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推广实施中国银联“红火计划”,加强政策解读、沟通对接和面对面辅导,推动建立白名单制度,对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送的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集聚区范围内小微企业予以应纳尽纳“红火计划”支持范围,对上述企业银联二维码交易产生的手续费,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返还,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惠及面。各参与银行结合自身金融服务能力为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提供纾困支持。

(四)消费环境优化

依托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实施的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发挥中国银联优势,推动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重点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景、集聚区加快电子支付受理环境建设,支持云闪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和行业解决方案发展,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支付便捷程度。鼓励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院、景区等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在云闪付开设预约渠道。

(五)宣传推广及市场营销

云闪付、各合作银行手机银行、各支持企业售票渠道开设“百城百区”专题页,对上述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促进活动、减费纾困等加强宣传。各支持平台对“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促进活动加强营销推广。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积极组织文化和旅游企业、商户参与,做好线下宣传推广。

五、组织实施

(一)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中国银联、支持机构及各自分支机构在双方自愿、友好协商基础上开展工作,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助企惠民、合作共赢”原则组织实施。

(二)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要做好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集聚区所在地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中国银联、支持机构的各分支机构加强沟通。中国银联、支持机构的各分支机构要加强主动对接,对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集聚区内的文化和旅游消费、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产业融合处

田振 010-59881809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受理市场部

周逢时 021-20637305


附:文件原文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各分支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力,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优化消费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乘势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各支持机构联合实施2023年度“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

现将《2023年度“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有重要进展或问题困难,请及时与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产业融合处 田振 010-59881809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受理市场部 周逢时 021-20637305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2023年度“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至2024年2月。

  二、活动范围

  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

  三、支持机构

  合作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

  支持企业: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支持平台:新华网、央视频、抖音、快手、小红书、微博。

  四、主要内容

  (一)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

  中国银联、合作银行、支持企业及各自分支机构立足自身市场营销和消费促进计划,重点对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集聚区予以特惠商户折扣、消费满减、积分兑换、发行文旅主题信用卡等优惠政策。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中国银联、合作银行、支持企业及其各自分支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在文化和旅游消费券、票价优惠、积分奖励、数字人民币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将支持企业所属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及产品纳入消费惠民范围。

  (二)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

  文化和旅游部围绕五一、中秋、十一、元旦等传统节日、法定假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贯穿全年举办“促进文旅消费 共享美好生活”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中国银联、支持机构及其各自分支机构加强合作,联合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加强区域消费联动,联合推出区域旅游券包、举办区域性消费促进活动等。

  (三)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减费纾困

  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推广实施中国银联“红火计划”,加强政策解读、沟通对接和面对面辅导,推动建立白名单制度,对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送的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集聚区范围内小微企业予以应纳尽纳“红火计划”支持范围,对上述企业银联二维码交易产生的手续费,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返还,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惠及面。各参与银行结合自身金融服务能力为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提供纾困支持。

  (四)消费环境优化

  依托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实施的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发挥中国银联优势,推动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重点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景、集聚区加快电子支付受理环境建设,支持云闪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和行业解决方案发展,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支付便捷程度。鼓励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院、景区等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在云闪付开设预约渠道。

  (五)宣传推广及市场营销

  云闪付、各合作银行手机银行、各支持企业售票渠道开设“百城百区”专题页,对上述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促进活动、减费纾困等加强宣传。各支持平台对“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促进活动加强营销推广。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积极组织文化和旅游企业、商户参与,做好线下宣传推广。

  五、组织实施

  (一)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中国银联、支持机构及各自分支机构在双方自愿、友好协商基础上开展工作,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助企惠民、合作共赢”原则组织实施。

  (二)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要做好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集聚区所在地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中国银联、支持机构的各分支机构加强沟通。中国银联、支持机构的各分支机构要加强主动对接,对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集聚区内的文化和旅游消费、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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